关于严明2025年清明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3日 14:17浏览次数:

各部门:

2025年清明假期期间,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崇廉尚俭社会氛围,树立文明节俭节日新风,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二、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

三、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四、严禁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娱乐、宴请等活动。

五、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六、严禁在祭扫等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

七、加强工作值守,严禁值班值宿人员擅离职守、脱岗、空岗、漏岗、电话不畅通和酒后上岗。

八、执行请事假制度,做好请示报备工作,未经批准,严禁擅自离开本市外出,外出期间保证联络畅通。

九、严禁携带明火涉足禁火区域,杜绝因自身原因造成火灾事故发生。

十、严禁发生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各级党组织要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有关规定。要以当前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重申纪律要求,加强教育防范,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各项纪律规定的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同时欢迎师生员工参与到监督中来,共同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470-3103200

中共呼伦贝尔学院纪律检查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