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在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领导下,严格执纪问责,充分发挥监督监察职责,主持纪检监察全面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协助党委履行纪律检查和监察职责
(一)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治区纪委监委决策部署和校党委指示、决定,统筹谋划专责工作、专项工作督查,指导解决相关问题。
(三)督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二级单位主要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两个责任”。
(四)领导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学校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依规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主要工作
(一)主持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安排部署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专责工作,提出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方向。
(二)把握纪检监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推动工作落实。经常性听取纪委委员和纪检委员的工作汇报,督促指导纪检监察干部落实责任、恪尽职守、担当作为。
(三)加强纪委班子建设,抓好示范引领,强化政治素质提高,突出业务责任提升,对标对表自治区纪委监委工作要求,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四)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推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指导做好以案促改、营造良好的校园政治生态。
三、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一)协助党委抓好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党性、党风、党纪以及警示教育,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推进高校廉洁文化建设。
(二)落实“一把手”讲堂工作要求,针对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及时开展专题讲座、业务讲座。
(三)做好联系单位的调研指导工作。